摸鱼儿·海棠

摸鱼儿·海棠赏析

  嘉定年间(公元1208-1224),词人任建阳(今属福建)令时,赋了一首《落梅》诗,因诗中有“东风谬掌花权柄,却忌孤高不主张”诗句,被人指控为“讪谤当国”,一再被黜,坐废十年,此即“落梅”诗案。这首《海棠》词当是这一时期的作品。在词中,词人以海棠的迟开、被冷落与最后的凋零自况,并用潘岳、苏轼、范成大三位历史人物作比,表达了自己对因诗被贬的不满,也流露出珍惜光阴及时行乐的消极情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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