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董传留别赏析二
《和董传留别》这首诗是苏轼罢官凤翔签判赴汴京,途经长安时,与朋友董传话聚临别留赠董传的。公元1061年(嘉祐六年),苏轼应中制科考试,即通常所谓“三年京察”,入第三等,授大理评事、签书凤翔府判官,董传时与之相随。董传当时在凤翔穷困潦倒,正准备参加科举考试。次年苏轼回长安后作此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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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和董传留别》这首诗是苏轼罢官凤翔签判赴汴京,途经长安时,与朋友董传话聚临别留赠董传的。公元1061年(嘉祐六年),苏轼应中制科考试,即通常所谓“三年京察”,入第三等,授大理评事、签书凤翔府判官,董传时与之相随。董传当时在凤翔穷困潦倒,正准备参加科举考试。次年苏轼回长安后作此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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