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鹿洞书院学规

《白鹿洞书院学规》

译/注

朱熹 〔宋代〕

父子有亲,君臣有义,夫妇有别,长幼有序,朋友有信。 博学之,审问之,慎思之,明辨之,笃行之。 言忠信,行笃敬,惩忿窒欲,迁善改过。 右修身之要。 正其义不谋其利,明其道不计其功。 右处事之要。 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行有不得,反求诸己。 右接物之要。 右五教之目。尧舜使契为司徒,敬敷五教,即此是也。学者学此而已,而其所以学之之序,亦有五焉,其别如左: 右为学之序。学、问、思、辨,四者所以穷理也。若夫笃行之事,则自修身以至于处事接物,亦各有要,其别如左: 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,莫非使之讲明义理,以修其身,然后推以及人,非徒欲其务记览、为词章,以钓声名、取利禄而已也。今人之为学者,则既反是矣。然圣贤所以教人之法,具存于经。有志之士,固当熟读深思而问辨之。苟知其理之当然,而责其身以必然,则夫规矩禁防之具,岂待他人设之而后有所持循哉!近世于学有规,其待学者为已浅矣,而其为法又未必古人之意也。故今不复以施于此堂,而特取凡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大端,条列如右而揭之楣间。诸君其相与讲明遵守而责之于身焉,则夫思虑云为之际,其所以戒谨而恐惧者,必有严于彼者矣。其有不然,而或出于此言之所弃,则彼所谓规者,必将取之,固不得而略也。诸君其亦念之哉!
朱熹

作者:朱熹

朱熹其他作品: 《奉同张敬夫城南二十咏》 《九曲棹歌》 《水口行舟二首》 《次韵雪后书事二首》 《偶题三首》 《答王无功问故园》 《劝学诗 / 偶成》
《朱熹》简介:

朱熹(1130年9月15日~1200年4月23日),行五十二,小名沋郎,小字季延,字元晦,一字仲晦,号晦庵,晚称晦翁,又称紫阳先生、考亭先生、沧州病叟、云谷老人、逆翁。谥文,又称朱文公。汉族,祖籍南宋江南东路徽州府婺源县(今江西省婺源),出生于南剑州尤溪(今属福建三明市)。南宋著名的理学家、思想家、哲学家、教育家、诗人、闽学派的代表人物,世称朱子,是孔子、孟... (更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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