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和初春幸太平公主南庄应制

奉和初春幸太平公主南庄应制赏析

  李峤是太平公主提携的宰相(同凤阁鸾台平章事)之一。这首诗作于公元709年(唐中宗景龙三年)二月十一日。太平公主是唐中宗李显的亲妹妹,为长公主。当时唐中宗去看望太平公主,席间命臣下以此事为题作诗,李峤就作了这首七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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