苜蓿峰边春天又已来临,胡芦河上不由泪下沾巾。
你在闺中只能空作思念,怎知沙场愁极出征之人!
全文翻译
苜蓿峰边春天又已来临,胡芦河上不由泪下沾巾。
你在闺中只能空作思念,怎知沙场愁极出征之人!
全文注解
苜蓿峰:玉门关外之山。峰,一作“烽”。立春:节气名。胡芦河:说法不一,似指甘肃省西部玉门关外的疏勒河。
闺中:指岑参妻子。杀:同“煞”,极甚之义。
创作背景
此诗为诗人在安西都护府任职时作,约作于天宝八载(749)。诗人在安西时,曾行役于外,至苜蓿峰,适逢立春,顿起思家念亲之情而作此诗。
......赏析
这首诗实际上是写给亲人的一封书信,表达自己的思念,也安慰妻子的思念。
诗的前两句照应题目“题苜蓿峰”从首宿峰写起。春天又来到苜蓿峰、胡芦河上。眼望边地景物,诗人不由泪下沾巾。开始就点出边地、点出季节。“逢”,实则是“又逢”,这就强调了置身边塞已非一日。“苜蓿峰”、“胡芦河”说的都是边地,上下两句以互文句式作反复说明,不仅点明地点,而且它们本身又是异地景物,从而强调了与“家人”相去之远。这一切正是触动诗人感情的契机。“泪沾巾”这一形......
岑参(718年?-769年?),荆州江陵(今湖北江陵县)人或南阳棘阳(今河南南阳市)人,唐代诗人,与高适并称“高岑”。岑参早岁孤贫,从兄就读,遍览史籍。唐玄宗天宝三载(744年)进士,初为率府兵曹参军。后两次从军边塞,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;天宝末年,封常清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,为其幕府判官。代宗时,曾官嘉州刺史(今四川乐山),世称“岑嘉州”。大历五年... (更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