敬酬李判官使院即事见呈

敬酬李判官使院即事见呈赏析

  唐天宝十三载(754年),诗人赴北庭都护府任职于封常清军幕,这首诗即是与同僚李栖筠的酬和之作。当时值封常清受降回军之后,北庭一带暂时安定无事。这首诗所写的就是这期间幕府中闲静的生活。

Copyright ©2020 古文句子  |   渝ICP备16012481号-4